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及《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省級市場監管管理專項資金的通知》(粵財工〔2024〕144)、《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5年知識產權促進類轉移市縣專項資金任務清單的通知》(粵市監知促〔2025〕3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陽江市2025年省下放市縣專項資金(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申報指南》,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實際經營的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校、社會團體、行業組織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運營機構等。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報程序
(一)組織申報。請各申報單位于2025年4月3日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件(一式五份)和電子件(可編輯word版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到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促進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
(二)審核推薦。市市場監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受理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進入評審階段。
(三)項目評審。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專項資金項目庫。
三、申報書填報要求
(一)目標任務及工作內容部分:在《申報指南》對項目任務總體要求的基礎上,申報單位可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創新謀劃能體現對此項目任務總體要求的具體工作;對項目任務中未明確數量指標的,應在申報書中明確項目期內預計完成的任務量。
(二)預期成果及考核指標部分:要與具體工作相對應,能真實反映此項目實施后產生的效益,不得隨意擴大項目成果,不得將全市或區域整體性的成果作為此項目的預期成果。
(三)項目經費預算部分:預算要合理和細化,明確成本支出,按“標準×數量”的格式列明。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關建明,電話:0662-3418408,郵箱:1255275401@qq.com。
地址:陽江市江城區農科路22號陽江市市場監管局406室知識產權促進科。
4.2025年省下放市縣專項資金(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申報書
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