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團體和個人:
為深入推進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根據《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河高管委發〔2021〕50號)規定,現就申報2023年度人才優先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條件及材料
詳見專項資金申報指引(附件1)。
二、兌現時限及政策依據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的事項。
三、申報和審核時間
(一)申報時間:2024年10月21日-11月21日,申報主體逾期申報的,將不予受理。
(二)審核時間:2024年10月21日-2025年4月21日,審核期間會對材料不符或缺失的申報做退回修改,申報主體須在審核時間內完成材料的修改、補充并重新提交系統,逾期未重新提交的,將不予受理。(注:對退回修改的,不再另行通知,請申報主體及時到系統查看審核進度及情況。)
四、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申報主體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s://xmk.hyhdz.gov.cn)在線填報相關材料,具體操作詳見《河源市高新區人才專項資金申報操作指引》(附件2);
(二)初審:由河源市高新區科技創新局線上初步審核;
(三)復審:由第三方服務機構完成專家評審;
(四)公示:經審核后,將在河源國家高新區官網、公眾號發布公示名單,最終結果以公示名單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此次申報為線上申報,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申報材料彩色掃描后以PDF格式逐一對應上傳到申報平臺,禁止壓縮打包,如有必要需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二)若申報單位有多項申報,每項申報必須單獨提供材料,并按項目分類在系統上分別填報,填錯類別視為不符合申報要求。
(三)要求申報人在高新區就業滿一年的,若因特殊情況不滿一年的,工作年限累計截止計算時間到2024年12月31日。
(四)機關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區屬國企員工不在政策申報支持對象范圍內。
(五)本政策所涉及專項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列支。本意見與我區現有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可以疊加享受省、市級相關政策。本意見由河源市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上級另有規定的,原則上按上級文件執行。
(六)咨詢電話:河源市高新區科技創新局 黃樹榮 陳飛媚0762-3601802。
附件1:2023年度河源市高新區人才優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引.doc
附件2:河源市高新區人才優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操作指引.doc
附件3:河源市高新區人才優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辦理流程圖.wps
附件4:關于印發《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pdf
河源市高新區管委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