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切實加強我市全域標準化工作,健全完善我市地方標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廣東省標準化條例》和《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等規定,現征集2025年度東莞市地方標準立項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范圍
(一)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為滿足我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地理標志產品等特殊技術要求,或者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需要統一技術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標準。
(二)依法不受理一般性工業產品標準、檢驗檢測方法地方標準立項申請。符合市場競爭和創新發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場主體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標準。
二、立項重點
(一)“百千萬工程”、美麗鄉村、數字鄉村、預制菜、特色農產品種養殖技術規范等鄉村振興相關領域標準。
(二)消費品、設備、能耗排放、循環利用等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領域標準。
(三)人工智能、低空經濟、新能源等重點產業相關領域標準。
(四)電子文件管理、政務服務、網絡安全等數字政府建設領域標準。
(五)衛生醫療、健康體育、養老育幼、文化娛樂、休閑旅游、家政物業、人力資源、殘疾人及康復輔助等公共服務相關領域標準。
(六)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環保治理等社會治理相關領域標準。
(七)電子商務、交通物流、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生產性服務領域標準。
(八)循環經濟、節能減排、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生態環境污染治理,水資源節約利用,碳達峰、碳中和等綠色發展領域標準。
(九)消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公共安全領域標準。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建議,對報送的項目要從科學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
(二)申報項目應當具備一定的研究和實踐基礎,標準技術要求科學合理,且適宜在全市范圍內推廣。
(三)申報單位應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
(四)申報項目應事前經過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五)標準編制完成時限為一年。
四、申報方式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立項的,向我局提出立項申請。
有關行政單位、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五、申報材料及時間
(一)《東莞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任務書》;
(二)標準草案(詳細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
(三)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
上述材料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原件一式一份及電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0日。
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112號1樓110室;
電子郵箱: dgbzhk@126.com;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程澤偉,0769-23109500;王秀媚,0769-23109566。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