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工信部門,相關企業:
為加快構建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規范化、長效化培育機制,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等的要求,進一步做好我市綠色制造動態管理和梯度培育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2025年度動態管理工作
請各園區、鎮(街)工信部門組織轄區內已列入國家和廣東省的東莞市綠色制造名單單位(附件1)于2025年4月8日前填寫2025年度動態管理表,校驗數據無誤后導出pdf版,在表格最下方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上報系統,同步報送所屬園區、鎮(街)工信部門(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進行填報,填報前請認真閱讀附件2《填報手冊》)。各園區、鎮(街)工信部門按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制造名單管理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4〕37號)(附件3)開展動態管理工作,重點關注“重大事項變更、合規性信息、填報數據”等情況,嚴格把關,并對動態管理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發現與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組織開展現場評估。各園區、鎮(街)工信部門于2025年4月9日前完成動態管理工作審核,提出動態調整意見,填寫綠色制造名單動態調整意見表蓋章后(附件4)報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節能與民爆科。
二、組織培育推薦綠色制造名單
(一)請各園區、鎮(街)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要求,開展轄區內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培育和推薦工作。于2025年5月7日前組織企業、園區按照相關評價標準編制的評價材料(含園區、鎮(街)推薦意見)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至市層級(無論申報那個層級稱號,都需先從市層級提交)。對于2024年度已公布為省級綠色制造名單但未獲評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企業,今年繼續申報國家級稱號,需更新其評價材料后重新提交至市層級。
(二)各園區、鎮(街)工信部門需對以上申報單位進行形式審查并出具推薦意見,填寫綠色制造培育名單(工廠、供應鏈、園區詳見附件5、6)于2025年5月7日前報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節能與民爆科。如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企業或園區(含園區內企業),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一是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二是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廣東”);三是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四是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五是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六是失信被執行人。
3.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制造名單管理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