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園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推動制造業綠色化、低碳化發展,根據《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綠色化發展項目(認定類)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現組織開展2025年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綠色化發展項目,擬對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清潔生產、綠色制造和工業節水等方面起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進行獎勵,具體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2024年度獲得以下稱號(認定)的企業、園區:
(一)自愿性清潔生產:已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
(二)綠色工廠: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稱號的企業。
(四)綠色工業園區: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五)節水標桿:獲得省級節水標桿園區、企業稱號的園區、企業。
(六)“無廢”典型案例:通過國家、省級“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典型案例遴選的園區、企業。
二、資助條件
(一)已在東莞市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申報企業或項目不存在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情形(附件)。
三、資助方式與標準
(一)自愿性清潔生產:對通過市級工信部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最高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綠色工廠: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綠色工業園區: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稱號的園區,分別最高給予6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節水標桿:對獲得省級節水標桿園區、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六)“無廢”典型案例:對通過國家、省級“無廢園區”典型案例遴選的園區,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6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國家、省級“無廢企業”典型案例遴選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備注:對獲得不同層級稱號的,僅享受最高稱號對應獎勵。如企業既是省級綠色工廠又是國家級綠色工廠,那么僅按國家級稱號最高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獲得省級節水標桿企業稱號的企業,如此前已獲得市級節水獎勵(含工信、水務部門獎勵),僅獎勵最高10萬元的差額。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年度預算規模和項目儲備情況,在不超過資助對象可享受的最高資助標準內確定資助計劃,專項資金用完即止。
四、工作流程
本項目實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擬定儲備名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年度預算規模及項目庫儲備情況擬定儲備名單。
(二)確定獎勵名單。經征求部門意見、社會公示等環節,擬定待確認獎勵名單。列入待確認獎勵名單的企業明確符合條件后,登錄“企莞家”平臺(http://im.dg.gov.cn)進行無異議確認。
(三)確定獎勵計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企業確認情況確定擬獎勵名單及金額,結合預算規模,可適當調整獎勵標準,擬定獎勵計劃,上報市政府審定。
(四)資金撥付。經市政府審定同意的獎勵計劃名單內的企業(單位)登陸“企莞家”平臺確認收款賬號,無需填報或上傳申報資料,即可領取獎勵資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流程辦理資金撥付。
五、其他說明
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接受獎勵確認通知后,符合條件的企業須在該通知規定的日期前登錄“企莞家”平臺進行確認,逾期視為放棄本項目享受資格。
附件:關于東莞市促進經濟發展類專項資金不予資助范圍的若干規定(東財規〔2023〕2號)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