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鎮街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東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管理,現對2022年及以前認定但未參加2023年績效評估的工程中心開展整改工作(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安排
請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及時通知附件1轄區內的單位整改工作。如需繼續保留市工程中心資質的單位,須參加2025年市工程中心認定(第一批正在申報,第二批下半年開展),認定通過可保留資質,逾期未申報的,將撤銷其市工程中心資質。
二、其他要求
(一)請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確保清單內所有單位知悉本通知要求,并督促其按要求參加重新認定。
(二)申報時間:第一批工程中心認定申報時間(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5日,詳見附件2)。
第二批工程中心認定申報時間:請關注市科技局官網后續通知。
(三)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工程中心資質,我局將按規定予以撤銷。
三、聯系方式:市電子計算中心,蹇瑋、尹佩甄:22112165市科技局,葉婉雯:22831330。
特此通知。
2. 市科技局關于受理東莞市工程技術中心和重點實驗室(2025年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