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加快構建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規范化、長效化培育機制,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綠色制造動態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珠海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做好我市2025年綠色制造動態管理和梯度培育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2025年度動態管理工作并嚴格審核變更信息
(一)開展2025年度動態管理工作
請各區組織本區列入國家和廣東省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業園區)(附件1)填報2025年度動態管理表(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 green.miit.gov.cn進行填報,填報前請認真閱讀附件2《填報手冊》),并對動態管理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對于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組織開展現場評估,各區于4月10日前完成動態管理工作并提出動態調整意見。
(二)嚴格審核變更信息
請各區按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制造名單管理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4〕37號)開展動態管理工作,重點關注“重大事項變更;合規性信息;填報數據”等情況,嚴格審核把關。
二、組織培育遴選綠色工廠
請各區按照《珠海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開展本地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培育和推薦工作。
請各區對本轄區企業、園區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申報企業、園區于4月30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提交各區,各區依據企業、園區在“管理平臺”上提交的申報材料,出具推薦函,填寫《區(功能區)綠色制造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3),并于5月20日前將本區綠色制造推薦名單通過“管理平臺”報送至我局。
對2024年度已公布為省級綠色制造名單但未獲評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各區在對其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的基礎上,可直接將其列入推薦名單,推薦至我局。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企業或園區(含園區內企業),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
?。ㄒ唬┪凑=洜I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
(二)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由申報單位在申報材料中提供該項自證材料);
?。ㄈ┍粍討B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
?。ㄋ模┰趪鴦赵杭坝嘘P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
?。ㄎ澹┍涣腥牍I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髽I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三、發揮綠色工廠示范引領作用
各區應積極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注重政策銜接,強化培育服務,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引領本區域制造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2.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線上填報手冊(略)
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