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
為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信息通信業等8項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廳運行函〔2024〕77號)要求,做好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運行監測和統計分析,及時掌握產業發展態勢,更好地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現就我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2024年年報、2025年季報及月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工作要求
(一)調查對象和統計范圍
1.《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以下簡稱《軟件制度》)所稱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是指滿足需方信息技術需求的服務產品與服務過程的總稱,包括進行軟件開發并提供軟件產品的服務,為需方提供開發、應用信息技術以及確保信息系統安全的服務,以信息技術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業務活動的服務。
2.年報的調查對象是在我省境內注冊(港澳臺地區除外)的企業。統計范圍:一是主要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務、主營業務年收入2000萬元以上且軟件業務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統軟件)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二是主要從事集成電路設計的企業或其集成電路設計收入占本企業主營業務收入60%以上、主營業務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獨立法人單位;三是主要從事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信息安全、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或數據服務,且主營業務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獨立法人單位。
其中,以下類別企業不納入《軟件制度》統計范圍:
(1)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中國衛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通信信息集團有限公司、中信網絡有限公司、中信數字媒體網絡有限公司等9家基礎電信企業及控股子公司;
(2)電腦售后、ICT設備維修、地質勘查、工程測繪企業;
(3)集成電路制造與封測、工業設計企業;
(4)自建電子商務平臺用于自身業務經營的服裝、家具、旅居服務等企業。
3. 入庫管理要求:根據《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全流程控制管理細則》,屬于統計范圍內的法人單位必須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平臺,先入庫后報數。2023年已報送年報的企業作為已入庫企業進行管理,2024年年報新增企業需提交入庫資料(企業報送年報的同時,在廣東軟件綜合服務平臺上傳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作為入庫資料)。每年年報結束后更新企業名錄庫。
4. 季報的統計范圍:在年報統計范圍的基礎上,季報進行重點企業統計。
5. 月報的統計范圍:在年報統計范圍的基礎上,月報進行重點企業統計。各地市按照以下標準選擇月度重點企業:一是重點企業軟件業務收入合計占本地市全部軟件業務收入比重70%及以上;二是主要從事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信息安全產品、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數據服務以及集成電路設計業務的企業。
(二)調查內容
主要調查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的生產經營主要經濟指標,包括企業概況、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等。
(三)調查頻率和時間
報告期別分為年報、季報和月報。其中,年報的調查時期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統計數據,季報為本年度1月1日至上季度末統計數據,月報為本年度1月1日至上月末統計數據。
(四)調查方法
采用全面調查與重點調查相結合的方法。
(五)組織實施
1.根據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在地統計原則”,各企業按實際生產經營地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及所屬企業的統計報表填報工作,審核、匯總后上報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匯總各地市報表,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后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2.月報和季報填報方法: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確定的軟件前百家企業、重點企業和工業數字化轉型服務重點企業,分別填報《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月報表》《核心產品發展情況表》《集成電路設計和工業互聯網平臺業務量月報表》《工業數字化轉型供給能力情況表》,直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同時在廣東軟件綜合服務平臺上抄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市要負責落實、督促所在地區企業的報送工作。
3.各地市確定的月度重點企業,向所在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上報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匯總各地市重點企業數據,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后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4.重點城市(廣州市、深圳市)的統計報表,在上報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后,抄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六)報送內容、時間及方式
2024年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年報和2025年定期報表按國家統計局批準執行的《軟件制度》要求填報。
1.2024年統計年報報送內容、時間及方式
(1)報送內容:企業基本情況表(軟統企1表)、企業主要財務指標表(軟統企2表)、企業主要業務指標表(軟統企3表)、軟件業務收入分類表(軟統企4表)、人工智能企業業務指標表(軟統企5表)。
(2)報送時間: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上報,廣東軟件行業協會于2025年3月25日前匯總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報送方式:2024年統計年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報送(登錄廣東軟件綜合服務平臺:www.gdsia.org.cn)。
2.2025年統計季報報送內容、時間及方式
(1)報送內容:核心產品發展情況表(軟統企8表)、工業數字化轉型供給能力情況表(軟統企9表)。
(2)報送時間和方式:于季后15日前通過網上直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登錄工信部運行局平臺:https://xxcyqiye.miit.gov.cn 進行填報)。
3.2025年統計月報報送內容、時間及方式
(1)報送內容: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主要指標月報表(軟統綜1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月報表(軟統企6表);
(2)報送時間和方式: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本地區的月報匯總表(軟統綜1表)、企業基層月報表(軟統企6表),于次月15日前進行網上填報(登錄廣東軟件綜合服務平臺:www.gdsia.org.cn);各企業將《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月報表》(軟統企6表),于次月15日前進行網上填報(登錄廣東軟件綜合服務平臺:www.gdsia.org.cn);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字(1999)101號文規定,統計月報的報送時間,逢國務院規定的節假日(不包括星期六、日)順延。
(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制度、報表填報系統及有關統計問題,請聯系廣東軟件行業協會(聯系人:朱莉,020-38263531;牛喆,電話:020-38263105 )。
二、扎實開展行業統計工作
(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積極組織實施,大力發動和指導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統計范圍、統計分類、指標內容和計算方法準確填寫,按時上報,保證全省統計工作順利進行。
(二)納入報送范圍的企事業單位應確定相關負責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工業和信息化統計工作管理辦法》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上報數據。
聯系人:潘志斌,聯系電話:020-83133392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