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科技與經濟發展局,綜保區、華僑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南澳縣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
根據《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粵工信規字函〔2024〕4號)有關要求,為建立完善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申報工作體系,近期我局正在研究制定《汕頭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我局將在《汕頭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正式印發實施后,組織開展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申報工作。為充分做好申報準備工作,提高申報材料質量,現對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申報工作預通知如下:
一、加強綠色制造宣傳培育工作
請各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對《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節〔2024〕13號)、《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粵工信規字〔2024〕4號)等綠色制造文件、政策、評價標準宣傳解讀,將本地區具備培育條件且有提升潛力的企業、工業園區列為培育對象,建立區級綠色制造儲備庫,加強綠色制造培育工作。
二、做好綠色制造申報準備工作
請各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積極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園區申報市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業園區。擬申報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的企業、工業園區應參照《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粵工信規字〔2024〕4號),開展評價工作,高質量準備申報材料。請各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指導擬申報企業、工業園區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注冊賬號、上報申報材料。
聯系科室: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0754-88992015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2: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pdf
汕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