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共建綠色崛起特色型知識產權強市實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粵市監〔2023〕85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4年知識產權專項經費(部省共建)第二批項目任務書的通知 》(粵市監綜〔2024〕491號)要求,進一步推進特色型知識產權強市共建項目實施工作,現將2024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第二批)立項及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計劃及資金安排
一是知識產權政策機制研究項目1個20萬元,二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培育項目2個20萬元(10萬元/個),三是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項目1個60萬元,共100萬元。具體項目承擔單位見附件1。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請項目承擔單位所在縣區局加強對項目實施及專項資金的指導和服務,并按照項目合同配合做好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二)我局將與各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并按照合同撥付項目資金,撥付的項目資金為引導性資金,項目實施過程所需經費不足的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請各項目承擔單位認真組織項目實施,按照專項經費的使用范圍和有關規定用好資金,對照工作目標,按時高質量完成項目任務,并積極配合做好項目的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聯系人:陳瑩、賴峰波,聯系電話:0762-3279995
附件:1.2024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第二批)項目名單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