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東科〔2023〕73號)和《東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東莞市科研誠信管理辦法》(東科〔2021〕80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研發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要求
“揭榜掛帥”研發項目是我市骨干企業圍繞創新鏈的特別需求,凝練提出自身暫無能力解決或只能解決部分問題的科研攻關任務,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向全社會發榜公布,征集揭榜方開展重點攻關或共同攻關解決技術難題,推動技術進步和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特定項目。
(一)“揭榜掛帥”研發項目的參與主體分為“發榜方”和“揭榜方”。
1.“發榜方”為榜單發布企業,提供技術需求,為項目資金投入主體,并具有一定的基礎科研條件和場地應用條件,能提供實施項目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條件。
2.“揭榜方”為項目申報主體,響應榜單需求內容,應為市內外(含港澳地區)科技型企業、創新聯合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科研信用記錄良好,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行為,擁有穩定的人才團隊,能夠完成研發任務,且與“發榜方”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揭榜方”申報時應明確項目參與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和一般參與人員。項目參與人員應為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且從事技術研發的人員比例不少于參與人員總數的80%。
1.項目負責人為1名,應具有統籌領導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記錄良好,且須實質性的全程統籌領導項目組織實施。項目負責人已負責1項(含)以上的在研市重大科技項目的,在項目驗收之前,不得作為負責人再申報新的市重大科技項目。
2.項目一般參與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人,且須實質性參與項目組織實施工作。
3.禁止出現拉同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
(三)“發榜方”作為項目資金投入主體,對項目自籌投入資金的核算周期為項目申報指南發布之日起至項目任務書(合同書)到期結束之日。
(四)單個項目最高資助額度5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和不超過“發榜方”與“揭榜方”雙方簽訂并上報市科學技術局備案的項目委托協議支付金額,采用事后補助方式(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后)資助。
(五)原則上,項目的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二、注意事項說明
(一)根據《關于東莞市促進經濟發展類專項資金不予資助范圍的若干規定》(東財規〔2023〕2號)規定,項目申報單位有以下情況的不予資助:
1.在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發布年度前2年的1月1日起至申報通知載明的申報截止日期為止(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項目申報單位在稅務、環保、安全生產、刑事犯罪、失信懲戒方面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因逾期未按要求足額退回財政資金,提供虛假申報資料,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以及貪污、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等行為,被相關資金主管單位列入申請財政資金資助限制名單,尚在取消專項資金申報資格期內。
3.項目申報單位存在欠繳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實行期間的路橋年票費的情形,可暫時保留申報資助資格,待繳清路橋年票費后再予以資助。資助資格最長保留3個月,逾期未繳納的不再予以資助。
(二)項目申報單位及負責人應未被列入東莞市科技項目誠信異常名錄;有在省、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單位及負責人不得申報。
(三)項目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應用及產業化須在市內實施,并取得直接經濟效益。
(四)項目內容須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項目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嚴格按照《東莞市科研誠信管理辦法》(東科〔2021〕80號)要求,加強對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詳見附件2,作為申報材料附件上傳申報系統)。項目一經立項,技術、產品、經濟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五)同一項目只能享受重點領域研發項目、“揭榜掛帥”研發項目或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配套項目等其中之一的支持,不得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多頭申報、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東莞市科研誠信管理辦法》(東科〔2021〕80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項目申報時應同時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查新報告、項目牽頭單位近三年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及其他有關佐證材料。部分如生物醫藥等對社會關系、倫理道德具有重大影響的技術領域應同時提供科研倫理安全承諾書。項目可行性報告(提綱參考詳見附件3)應對項目實施的可能性、有效性、創新性、技術方案及內容進行具體、深入、細致的技術論證和經濟評價。
三、申報流程說明
(一)網上申報。采用網上填寫申報書的方式進行。項目負責人進入東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寫申報書,首次申報的單位必須注冊新帳號。
(二)形式審查。對是否符合政策、申報通知與指南要求開展形式審查工作。
(三)專家評審。委托第三方對通過形式審查項目進行專家評審。“揭榜掛帥”研發項目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組織“發榜方”和“揭榜方”進行線下對接洽談,細化任務內容、預期成果指標、產權歸屬、項目資金測算等具體事宜,最終由“發榜方”自主擇優選取揭榜單位,并簽署意向協議。
(四)征求意見。擬立項項目征求部門意見。
(五)上報市政府審定。
(六)簽訂任務書。
四、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17:00。
五、聯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綜合規劃與科技重大專項科
地址:東莞市莞城街道匯峰路1號匯峰中心H座7樓
聯系人:肖馳宇、孔桂枝;聯系電話:0769-22831475
(二) 東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技術支持
聯系人:劉攀;聯系電話:0769-2283140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研發項目)申報指南
2.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