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東莞松山湖高新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產業集群試點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松山湖發〔2023〕20號)(以下簡稱“《辦法》”),現組織開展有關項目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必須為在松山湖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松山湖依法納稅的企業或單位,包括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開發者企業、產業園運營單位、行業商協會等。申報對象為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的(下稱軟信企業),適用于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領域(《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行業大類代碼64、65)(如有最新版應以最新版為準)。
二、申報方式和時間
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項目申報人登錄松山湖官網(http://ssl.dg.gov.cn/)“松山湖網上辦事平臺”,點擊政策服務進行網上申報(具體申報網址詳見申報指南)。網上初審通過后,紙質材料按要求打印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一式三份),2024年11月5日前遞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樓大廳政策申報窗口。
三、申報項目
本次申報項目包括:(一)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包括質量提升資助和資質榮譽獎勵);(二)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和應用推廣;(三)支持企業落戶園區;(四)支持企業引育人才;(五)支持產業園提升運營能力;(六)支持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建設;(七)支持產業氛圍提升。
四、申報要求
申報人需按要求完善申報資料,并在申報系統上傳材料,通過網上初審后按照要求打印帶SSL水印(系統將在網上預審通過后當天晚上附水印)紙質材料上交。具體申報要求、流程、咨詢方式等詳見附件申報指南。
(一)上傳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表:在申報系統選擇對應的子項目,填寫企業基本信息,進入材料上傳界面下載空表,填好相應內容后上傳。各子項目需獨立申報,且每個子項目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子項目有多項申報內容的,需在同一申報表上填報;
2、其它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掃描的PDF文件;
3、所有上傳材料不接受壓縮文件。
(二)紙質材料要求:
上傳的所有材料通過網上初審后,(系統在當晚統一給上傳材料添加水印)第二天在申報系統下載帶SSL水印的PDF文件,打印簽字蓋章后提交。
五、注意事項
項目申報人完成網上申報后,應隨時關注系統審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請及時完成修改并確認提交,未按時提交的,視為放棄申請。如審核時間即將屆滿,但尚未審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請務必來電提醒工作人員審核。
聯系人:陳小姐聯系電話:22890509
附件:
1.附件1:關于印發《東莞松山湖高新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產業集群試點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2.附件2 《東莞松山湖高新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產業集群試點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項目申報指南.rar
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