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關于推動東部智能制造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試行)><關于推動東莞新材料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松山湖發〔2023〕1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依法在東莞新材料產業基地或東部智能制造產業基地注冊成立或增資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實行獨立核算,依法在基地納稅并經松山湖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認定的新材料或智能制造企業(注冊滿6個月)。
本次申報政策資金扶持的時間范圍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
二、申報方式和時間
請園區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統一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網上初審通過后,將申報資料(紙質)按要求匯編成冊(統一用A4規格紙雙面打印并膠裝,編寫目錄、頁碼)并加蓋公章及騎縫章(一式三份),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服務大廳政策申報窗口。紙質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網上形式審查通過后的5個工作日內(詳見申報指南)。
三、注意事項
項目申報人完成網上申報后,應隨時關注系統審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請及時完成修改并確認提交,未按時提交的,視為放棄申請。如審核時間即將屆滿,但尚未審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請務必來電提醒工作人員審核。
聯系人:黃煒均、幸柳盛,聯系電話:22898340、22241201
附件:
1.戰興基地指揮部辦公室函〔2024〕5號(關于組織申報東莞新材料和東部智能制造產業資金的通知).pdf
2.附件1:關于印發《關于推動東部智能制造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試行)》《關于推動東莞新材料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16號.pdf
3.附件2:《關于推動東莞新材料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試行)》申報指南-20241014(2).docx
4.附件3:《關于推動東部智能制造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試行)》申報指南-20241014(2).docx
松山湖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現場指揮部辦公室(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統籌發展局代章)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