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圍繞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舉措,切實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提高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效能,我局從2024年全市已辦結的案件中,評選出2024年度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7宗(詳見附件),現予通報。
附件:2024年度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
珠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度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
2024年,珠海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推進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出稽 守護南粵”“守護知識產權”專項執法行動,集中執法力量,重拳出擊,查辦了一批知識產權領域違法案件。現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珠海市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侵犯多個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2024年6月4日,金灣區局接收到珠海市煙草專賣局移送的金灣區某百貨商店涉嫌經營非法卷煙案,金灣區某百貨商店涉嫌無證零售卷煙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卷煙。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銷售卷煙,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其行為涉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銷售商標侵權產品屬于商標侵權行為的一種,經營者在進貨中要對貨源進行認真核查,要確保商品出自正品廠家。本案中當事人從非法渠道購進假冒卷煙并銷售的行為,既侵犯了商標注冊人的商標專用權,又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切實保護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對其他市場經營者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維護了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
二、珠海市香洲區知識產權局處理“芯片及打印耗材”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
案情簡介:珠海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是“芯片及打印耗材”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涉案專利權在請求人提起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時合法有效。珠海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認為珠海某電子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銷售涉案侵權產品的行為侵犯其專利權,遂向香洲區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香洲區局立案后,依法對珠海某電子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現場抽樣提取了侵權產品,并組織雙方當事人兩次開庭審理,當事人圍繞請求事項依法提交了證據,開展舉證和質證。
根據已查明的事實,根據比對,香洲區局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構成侵權。遂即作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責令珠海某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犯實用新型專利的產品,責令珠海某電子有限公司立即斷開在境外購物平臺所涉被控侵權產品的購物鏈接,責令銷毀現有庫存侵權產品。
典型意義:本案執法人員在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當事人的涉案專利優先權文件真實性,并由珠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派出專家開展技術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廣東省專利條例》的規定對涉案專利作出行政裁決。本案充分維護了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在辦案過程中執法人員運用法律得當,充分運用保護中心技術支撐,提高專利案件辦理專業性,有力激發主體創新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珠海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珠海某門診部假冒專利案”
案情簡介:2024年3月25日,高新區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高新區唐家灣鎮的珠海某門診部進行監督檢查,在該門診部診室的冰箱內發現產品“冰袋”10個,包裝袋上標示有“專利正品仿者必究:專利號:201220207794.5;生產商:安徽鮮直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標示生產日期。執法人員現場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及分析”網,該專利的專利權有效期已于2022年5月27日屆滿終止。當事人在醫療服務中使用專利權已經終止的產品,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參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和辦理專利標識標注不規范案件指南》第二章第六節(二)自由裁量權表1的裁量標準,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過期專利產品的存在往往會讓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仍具有專利技術的支持,從而作出錯誤的購買決策。通過查辦過期專利產品案件,能有力打擊在產品或包裝上繼續使用已過期或已終止專利標識的行為,提升消費者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甄別能力;同時提高商家責任意識,使其在產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更加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
四、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侵犯“庫爾勒香梨”地理標志產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2月4日,香洲區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珠海市某果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有一批代售的庫爾勒香梨,商標為“疆·綠寶”,該批香梨包裝上存在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未發現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當事人銷售包裝箱上僅有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沒有庫爾勒香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和《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項,構成了不符合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要求而使用該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稱的違法行為。
依據《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屬于證明商標的一種類型,侵犯地理標志商標權,不僅損害地理標志聲譽,也嚴重侵害特定地區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優勢等合法權益。本案的查處,有力打擊了流通領域的地理標志商標侵權行為,對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應用和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五、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2024年7月16日,根據相關線索,香洲區局執法人員聯合商標權利人工作人員前往珠海市香洲某商行進行檢查,經權利人工作人員現場甄別,商行內銷售的“山榨坊小制特香菜籽油”為假冒“山榨坊”注冊商標的菜籽油。香洲區局于2024年7月23日向商標權利人湖南四季油脂有限公司發出《協助辨認/鑒別通知書》,請其對當事人銷售的上述菜籽油是否為該公司生產或者許可生產以及是否侵犯山榨坊注冊商標專用權進行辯認、鑒別,并出具真假鑒定和價格證明。2024年8月12日,香洲區局收到該公司的復函,經商標權利人湖南四季油脂有限公司辨認、鑒別上述“山榨坊土制特香菜籽油”均非商標權利人生產銷售的產品,均系假冒產品,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本案為典型的商標侵權案件,銷售假冒產品不僅侵犯注冊商標權利人利益,也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剝奪了消費者本應享有的正品保障與合法權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彰顯了嚴厲打擊侵權假冒的堅定決心,不僅凈化了市場環境,還有效提升了轄區營商環境的整體質量,為合法經營者創造了更加公平、有序的競爭空間,讓誠實守信成為本轄區市場的主旋律。
六、珠海市斗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2024年8月23日,斗門區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線索依法對珠海市斗門區某商行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月餅盒蓋上標有“金九®”、“金九月餅®”等注冊商標字樣圖案;盒身印制有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圖案,圖案上標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GI91440883675222234AY”等信息;商品包裝底部標有“產品名稱:吳川月餅(金九五仁金腿大月餅),生產日期:20240810;生產企業:廣東金九餅業有限公司;企業地址:廣東省吳川市創業路1號;產地:中國廣東省湛江市;保質期60天;凈含量:1千克”等字樣;經權利人鑒定,上述月餅屬于假冒偽劣產品。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冒用地理標志等質量標志及銷售標簽含有虛假內容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案件涉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是第一批核準使用“吳川月餅”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企業,涉案的假冒月餅盒身印制的商標、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及企業名稱地址等信息完全冒用商標權利人的信息。本案根據商標權利人的舉報材料,跨區域聯動,有效打擊生產和銷售侵權假冒產品的源頭,展現了知識產權區域和部門協作對有力打擊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積極意義。近年來,隨著地理標志品牌化進程,越來越多地理標志產品被消費者熟知和認可,本案為加強地理標志保護提供了新思路以及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經驗做法。
七、珠海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2024年6月7日,高新區局執法人員開展節前檢查,對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鎮某百貨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涉嫌假冒知名品牌“牛欄山”陳釀酒數瓶。上述陳釀酒經“牛欄山”商標注冊人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授權委托深圳市某酒業有限公司進行打假的工作人員現場初步判定,為假冒注冊商標產品,當事人現場也無法提供相關合法證明文件。經查,當事人銷售的產品均為侵犯“牛欄山”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假冒商標酒類產品的存在,不僅損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也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這些產品往往以次充好、以假亂真,誤導消費者,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環境。假冒商標酒類產品的質量和安全往往無法得到保障,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加大查處力度,可以有效減少假冒產品的流通,降低消費者購買到假冒產品的風險,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