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4〕57號)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按照項目征集、項目改造、項目入庫、下達資金計劃等流程開展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現將項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項目在江門市內實施,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項目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江門市內從事生產經營,依法納稅,未被納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或其他失信主體名單(可提供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近三年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嚴重違法違規情況。
(二)屬于城市試點所選擇的五金及不銹鋼制品行業、摩托車及零配件制造業、小家電制造業、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造紙及紙制品業5個細分行業范圍的制造業中小企業。
(三)申報項目未獲得政府財政資金支持(制造業中小企業申報享受江門市“政銀保”融資項目數字化轉型貸款貼息政策的除外)。
(四)申報單位選擇使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布的《江門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產品清單》內產品進行改造,產品價格如果高于服務商申報價格或當時市場價須提交合理性說明。改造完成后,企業數字化水平應達到二級及以上(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南》等文件確定)。
(五)申報單位已完成數字化診斷,并已簽訂數字化改造合同(申報單位只能選擇一個細分行業且只能與細分行業中一家數字化牽引單位及其產業生態聯合體成員簽訂合同)。
二、支持標準
申報項目按要求完成改造后,可申請獎補資金,具體標準如下:
(一)按照核定的項目投入費用(不含稅)不超過30%比例予以獎補,普惠類項目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標桿示范類項目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具體獎補金額將根據資金使用情況適當調整。
(二)改造項目應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內啟動、實施并完成,合同簽訂時間、發票開具時間、付款憑證時間等均在此時間段內。
(三)核定的項目投入費用包括與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和云服務支出,網關、路由、傳感器、工業控制系統、防火墻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工業控制、信息安全設備支出,不含稅;按照合同、不含稅發票、付款憑證三單最小數額核定項目投入費用。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單位選擇數字化牽引單位免費做數字化診斷(相關要求參照《關于開展江門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第一批擬改造企業數字化診斷工作的通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ywfl/dzxxygyhlwk/content/post_3086740.html)。
(二)申報單位自主選擇所屬細分行業數字化牽引單位簽訂數字化改造合同。
(三)申報單位提交項目申報資料(紙質版一式3份、PDF版1份)至屬地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四)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每月10-15日對申報材料完整性、申報單位及項目是否符合征集條件等進行初審推薦,將申報資料(紙質版2份,PDF版1份)及蓋章后匯總表提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時間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節后第一個工作日。
(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各申報單位經營情況、專精特新情況、數字化基礎、應用場景、數字化改造時間及投入、數字轉型方面獲得榮譽或資質等情況綜合衡量,同時兼顧不同環節、不同規模、不同發展水平的企業,確定并公布通過審核的項目名單。
四、申報材料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江門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申報表。
(二)企業數字化診斷報告。
(三)數字化改造項目合同。
(四)績效目標申報表。
(五)相關資質榮譽等證明材料(專精特新類、數字化轉型方面榮譽等)。
(六)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七)在“信用廣東”網站查詢的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八)如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情形,項目單位需提供佐證材料,對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充分說明,包括與關聯方發生產品服務交易的原因、價格公允性等。
(九)其他需要的佐證材料。
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按照以上順序裝訂,加蓋公章和騎縫章;若申報材料中存在字跡模糊、無法辨別的內容,其責任及后果由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申報工作后續將采取線上申報方式,具體申報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數字化牽引單位、電信運營商等加大申報政策宣貫力度,把要點準確轉達到企業,確保企業應知盡知。
(二)請各數字化牽引單位深入企業找準轉型面臨的難點痛點,扎實開展數字化診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對診斷報告質量進行復核。數字化牽引單位牽頭與試點企業簽訂改造合同(可采取“1+1+N”產業生態聯合體與試點企業簽訂多方合同等方式),并負主要責任。改造合同需明確各方責任、改造措施、實施期限、實現目標、產品清單、價格明細(產品及實施服務費用等需要單列)等內容,產品價格應符合市場合理性,堅決防止虛高價格套取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數字化牽引單位須建立“一企一檔”,包括被改造企業基本情況、數字化基礎、改造環節內容、改造前后的數字化水平等,對企業改造情況進行跟蹤。
(三)申報項目通過審核后要盡早開工建設,對無故長時間不開工建設、項目建設內容與申報出入較大等情況,將視情況取消該項目。
(四)申報項目通過審核并不代表必然獲得獎補。不得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資金項目申報,嚴禁項目單位接受任何機構或個人違規服務代理資金項目申報,省級城市試點資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代理協助項目申報的報酬。
聯系人:李明奇、黃永結,聯系方式:3279819、3279722
附件: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