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布局建設制造業中試平臺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4〕346號)轉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指引(2024版)》、《制造業中試平臺重點方向建設要點(2024版)》(詳見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知附件)要求,結合本地制造業發展需要,突出公共服務性質和功能,合理布局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
二、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梳理本地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情況,進一步摸清制造業中試平臺最新動態和現狀,加強平臺相關數據的收集審核,建立健全有進有出的制造業中試平臺培育庫,切實加強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管理。
三、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符合下述條件的制造業中試平臺,按照輕重緩急排序后,于10月12日前將制造業中試平臺推薦匯總表(附件1)及各平臺信息表、基本情況報告(附件2、附件3,紙質版一式三份,電子版Word及掃描件)報送我廳(制造業創新處)。上述各填報內容、數據暫無需提供佐證材料,需要時另行通知。
(一)平臺建設主體或依托單位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能力資格,注冊地在廣東,且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環保、司法、行政機關等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二)屬于建成和在建,平臺建設方向和內容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指引(2024版)》、《制造業中試平臺重點方向建設要點(2024版)》(詳見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知附件)要求。
(三)具備必要的中試服務固定場地和設備,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平臺建設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布局建設在粵東西北地區的3000萬元以上。
(四)有提供服務相適應的人才隊伍:領軍人物長期從事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工作,具有較高行業影響力和號召力;具有行業科研人員、企業管理人才、技術服務工程師等多元人才支撐體系,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從事中試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10人以上的。
(五)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營情況良好,能發揮現有設備及設施的作用,有接受行業內企業和科研單位概念驗證、中試試驗等任務,并提供技術咨詢等服務的能力。
聯系人及電話:高洋、張誠,020-83134496、83133243
附件: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