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和提升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商標品牌相關服務,制定完善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工作規范,市市場監管局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規范化建設和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一)新建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我市轄區內登記注冊的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知識產權行業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情報機構、公共圖書館,或其他社會團體組織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原有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服務能力提升:我市轄區現有商標品牌指導站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工作目標
(一)支持新建1個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建設項目1個,支持資金5萬元。
(二)支持1個原有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服務能力提升。建設項目1個,支持資金5萬元。
三、工作任務
(一)新建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
1.掛牌設立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
2.制定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工作規范;
3.加強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提升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為至少20家企業提供商標品牌相關服務。
(二)原有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服務能力提升:
1.在原有的商標品牌培育指導服務的基礎上,新增至少1項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挖掘培育區域商標品牌資源,積極引導和推動轄區企業培育發展名牌產品等;
2.完善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工作規范;
3.加強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提升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為至少20家企業提供商標品牌相關服務。
四、實施周期
項目實施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0日。
五、申報材料
(一)陽江市2024年度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規范化建設和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書(見附件);
(二)機構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配備2名專(兼)職人員學歷證明等相關證書;
(四)原有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申報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的,應提供現有工作制度、服務事項內容清單、2023年度商標品牌指導站服務工作總結及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需加蓋公章,且按照上述順序裝訂。
六、申報程序
請各申報單位于2024年9月26日前按照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件(一式三份)和電子件(可編輯word版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到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積極推薦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市場監管所進行申報。
申請單位按照項目申報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形式審查合格的,經集體研究后,對申報項目擇優予以立項實施。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關建明、徐鈺淇,電話:0662-3418408。
聯系地址:陽江市江城區農科路22路市市場監管局大樓4樓406室(知識產權促進科)。
附件:陽江市2024年度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規范化建設和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書.doc
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