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紅海灣經濟開發區、華僑管理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扶持和培育我市新型研發機構的建設與發展,提升我市自主創新能力。根據《關于印發<汕尾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汕科字〔2024〕181號)要求,我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汕尾市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新型研發機構是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研發服務、成果轉化,建設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化的獨立法人機構,可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設立事業單位或企業。新型研發機構須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強化產業技術供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實現自我造血功能及可持續發展。申請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的單位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依法注冊獨立法人,在汕尾運營滿一年以上。
(二)具有明確功能定位。主要從事前沿技術研究、產業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企業技術服務、創辦科技企業等工作。
(三)具有以下研發基本條件:
1.擁有開展研發試驗、分析檢測的儀器設備和必需的條件設施與科研場地,其中自有科研儀器設備原價總值不低于100萬元,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
2.具有研發能力較強的人才隊伍,常駐研發人員數不低于
10人,常駐研發人員數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法定代
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為機構全職人員或常駐人員。
3.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穩定的資金來源,保障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與發展。上一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支出不低于100萬元,且占同期總收入的比例15%以上;上一個會計年度成果轉化收入占同期經營性收入的比例原則上為20%以上。
(四)具有創新、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管理、資金管理、薪酬激勵、內控監督、成果轉化等制度。
(五)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育教學、園區及孵化器管理等活動的單位原則上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
1.汕尾市新型研發機構申請表;
2.最近一個年度的工作報告;
3.申報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4.申報單位的成立章程;
5.申報單位的管理制度(包括知識產權管理、資金管理、薪酬激勵、內控監督、成果轉化等制度);
6.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表;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上一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
8.場地證明材料(采取租賃、合作等方式形成的,需提供產權方產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
9.專職研發人員材料(名單、工資表、近1年社保證明等);
10.近3年立項的國家、省和市級科研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合同金額、項目編號和資助單位情況等);
11.近3年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轉化方式、轉化收入及相關材料;
12.單價萬元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基礎軟件、系統軟件清單(包括設備名稱、數量、原值總價、購置年份等信息);
13.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申報程序
各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將申報材料一式5份(按統一頁碼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以及電子版,送所在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或市有關部門)審核匯總申報材料后,正式行文推薦到市科技局受理。
受理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00。
受理地址:汕尾市城區東涌鎮汕尾金融中心大廈北側約40米處市民服務廣場3樓綜合窗口。受理地點聯系人:陳綠妝,聯系電話:0660-3828033。
業務咨詢。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聯系電話附后)或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科周東越,聯系電話:0660-3369796。
汕尾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