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我市企業實現創新發展,發掘和扶持一批成長性、創新性表現突出的科技型企業做大做強,根據《中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中山科發〔2023〕125 號),現組織開展2024年中山市創新標桿企業認定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中山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登記的單位,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企業持續經營三年以上(三個會計年度),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方向,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生產經營、納稅和信用狀況良好,無違法記錄、無重大安全事故,已按規定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前加計扣除,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成長性指標:
1.2023年度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含)-1億元的企業,近兩年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
2.2023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含)-5億元的企業,近兩年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
3.2023年度營業收入在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近兩年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0%。
復合增長率計算公式:
(二)創新能力指標:
1.擁有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其中,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等不少于1件;或者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不少于3件;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少于10件。
2.2021-2023年企業平均研發投入占比(三年研發投入總和/三年營業收入總和)不低于5%,或者2021-2023年企業平均研發投入額在5000萬元以上。
二、申報材料
(一)中山市創新標桿企業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
(三)企業基本情況報告(參考提綱見附件4)。
(四)2021-2023年度完整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五)2021-2023年度研發費專項審計報告。
(六)2021-2023年度企業研發活動統計年報(107-1表和107-2表/607-1表和607-2表)(規模以上企業提交)。
(七)與評選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1.企業獲得的各種資質、資格;
2.企業擁有的主要知識產權,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承擔科技項目、獲得科技創新類獎項、產學研合作的證明材料;
3.其他與申報書中陳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如提供復印件請加蓋企業公章。
三、評選程序
(一)企業申請。企業通過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管理一體化系統(網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進行申請。
1.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可通過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管理一體化系統注冊,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2.網上填報。系統具體操作流程:登錄一體化系統→導航欄選擇“申報管理”→“項目申報”→選擇“填寫申報書”→選擇“新增項目申請”→選擇相應申報專題→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各項內容并上傳附件。(注意:企業須以申報單位管理員身份提交方為成功申報)
(二)網上審核。各鎮街科技部門組織本轄區范圍內企業申報,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提交至市科技局進行初審。
(三)提交紙質材料。網上審核通過后,將申報材料(膠裝成冊,一式一份,雙面打印,編制頁碼,書脊應印上企業名稱)遞交至中山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C11)(地址:東區博愛六路22號)。
(四)科室審核和現場答辯。市科技局進行初步篩選,并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和答辯,確定入圍企業名單。
(四)公示和公布。對擬入選的市級創新標桿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至市政府審定通過后發布入選企業名單。
四、時間安排
企業申請截止時間:10月8日17:30
網上審核截止時間:10月11日17:30
遞交紙質材料截止時間:10月18日17:00
五、其他事項
(一)中山市創新標桿企業有效期為2年,2023年已認定為中山市創新標桿企業的企業不需要參加此次申報。
(二)請各有關單位根據申報條件先進行自我評價,符合認定基本條件的積極提出申請,申報單位務必如實進行材料申報,確保材料真實可靠。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與區域創新科 88303920
紙質材料受理:中山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C11)
89817139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