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助力工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結合廣東省實際,就2024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相關要求和程序組織開展推薦相關工作。推薦范圍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企業或園區按照自愿原則,依據《暫行辦法》相關標準要求,編寫評價報告并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逐級提交。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具體要求
(一)綠色工廠
申報企業按照行業類型,對照綠色工廠相關評價標準(國家層面綠色工廠評價標準清單,2024年度)開展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進行評價。
(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申報企業按照行業類型,對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2023年7月更新)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有關要求進行評價。
(三)綠色工業園區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暫行辦法》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進行評價,推薦的綠色工業園區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工業園區。各地區要組織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制造水平高的工業園區進行申報,優先推薦綠色工廠數量多的工業園區。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度綠色制造名單遴選推薦工作應貫徹和銜接工業和信息化部《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區行業、企業發展實際,鼓勵和引導本地綠色發展基礎好的企業、園區對照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有關標準開展評價,持續實施綠色化改造升級,彌補短板,逐步提升本地綠色制造名單層級。
(二)做好綠色制造促進工作與新型工業化、制造業當家、碳達峰碳中和、百千萬工程以及工業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銜接融合,建立本地區綠色制造名單支持和相關績效情況臺賬,主動將綠色制造促進工作與其他重要工作融合推進。我廳將不定期收集匯總各地先進做法,適時通報先進典型做法。
(三)各地推薦情況,請匯總填入附件。推薦函和企業、園區申報材料,請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提交我廳。推薦函和推薦名單匯總表請通過OA辦公系統報送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姚鋼鋒,020-83133361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