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科技創新強市十五條的通知》(中府〔2024〕1號)和《中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中山科發〔2023〕125號)相關規定,現開展2024年第二批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包含企業研發費后補助一個專題。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中山市有效期內市級創新標桿企業;
(二)其他申報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中山市登記注冊、信用良好的企業,依法履行統計義務。
2.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范疇,已按規定向稅務部門辦理2023年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3.2023年度研發費占同期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2%且研發投入在300萬元(含)以上。
二、補助標準
(一)中山市市級創新標桿企業:
1.企業研發投入同比增長高于(含)10%的,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2023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3%的比例給予補助;
2.企業研發投入實現正增長(包含持平)但增速低于10%的,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2023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2%的比例給予補助;
3.企業研發投入同比下降不超過10%且研發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2023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1%的比例給予補助。
(二)其他企業:
1.企業研發投入同比增長高于(含)10%的,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2023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2%的比例給予補助;
2.企業研發投入實現正增長(包含持平)但增速低于10%的,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2023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1%的比例給予補助;
3.企業研發投入同比下降不超過10%且研發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2023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0.5%的比例給予補助。
(三)企業研發費后補助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支持,實際補助比例根據專項資金預算和企業申報情況確定,企業獲得的財政性資金用于研發形成的部分研發費用不予后補助。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請。相關企業通過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管理一體化系統(網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進行申請,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操作流程如下:企業登錄一體化系統→“申報管理”→“項目申報”→選擇“填寫申報書”→選擇“新增項目申請”→選擇“科技發展專項”-“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欄目→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各項內容并上傳附件。
(二)網上初審。各鎮街科技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初審通過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遞交紙質材料。市科技局審核通過后,企業從網上申報系統下載打印申請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帶水印,無“草稿”字樣),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雙面打印、裝訂、加頁碼),加蓋企業公章,報送至市行政服務中心C11辦事窗口(地址:東區博愛六路22號)。
(四)審核撥付。市科技局與相關部門進行數據比對,根據企業申報情況和資金預算形成資金支持方案,經公示和審定后安排撥付。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中山市企業研發費后補助申請表》(系統生成);
(二)2023年度企業研發項目情況表(系統生成);
(三)完整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四)規模以上企業提交2022年度和2023年度企業研發活動統計年報(607-1表和607-2表),規模以下企業提交2023年度非一套表企業法人主要經濟指標(611-3表);
(五)承諾書(模板見附件1);
(六)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提供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五、申報時間
企業申請截止時間:6月28日17:30
網上審核截止時間:7月5日17:30
遞交紙質材料截止時間:7月12日17:00
六、注意事項
(一)未盡統計義務(科技統計、高企火炬統計等)或2023年度研發費用填報數為0的企業,不予補助。
(二)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追繳補助資金,對涉及違法的,移送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三)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中本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為準。企業根據相關要求做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資料留存備查工作(留存備查資料詳見附件2),如后續發生研發費加計扣除數據進行調整而減少的,企業應及時書面報告所在鎮街科技部門,科技部門將視情況重新核定或核減補助經費。
七、聯系方式
申報業務咨詢:
高新技術與區域創新科,聯系電話:88303920;
紙質材料受理:
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C11窗口),聯系電話:89817136。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