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園區管理機構,主平臺園區開發公司及各片區所在地園區開發公司: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的要求,現就組織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一)請主平臺園區開發公司及各片區所在地園區開發公司(湛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雷州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廣東惠僑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根據《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細則》(見附件)的內容,按要求申報“對主平臺予以融資獎勵方向”和“對主平臺標準廠房建設予以獎勵方向”的獎勵。
(二)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園區管理機構高度重視,結合實際情況,按照《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細則》(見附件)有關內容,廣泛宣傳發動,指導符合條件的項目(企業)開展“支持產業承接地區產業項目建設投產方向”入庫申報,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將不予安排資金扶持。
(三)省級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實行總額控制,擇優遴選項目予以支持。入庫項目不等同于最終省財政資金給予支持的項目。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提交資料
符合條件企業對照申報要求編寫申報資料,裝訂成冊(項目申報所提供的復印件資料均需加申報單位的公章,并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將紙質版材料掃描成電子版(U盤),一并報至園區管理機構匯總并審查。除了編制書面申報材料外,各申報企業需于2024年3月30日24時前通過“數字工信”平臺(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進行線上填報,未在規定時間登錄平臺提交申請資料的項目不得納入項目庫,并確保電子版材料與書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園區管理機構初審
1.對主平臺予以融資獎勵方向、對主平臺標準廠房建設予以獎勵方向
主平臺園區開發公司及各片區所在地園區開發公司根據項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將申報材料報屬地園區管理機構進行初步審查,出具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的審查意見后,報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支持產業承接地區產業項目建設投產方向
園區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指以發展工業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轉移工業園、產業集聚地、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各類由省級以上政府認定的開發區)內的企業按照要求編制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出具關于項目(企業)在園區的四至范圍、建成投產時間、產業轉移以及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的審查意見后,報送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三)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復核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指導屬地園區做好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對申報項目(三個方向)進行復核,出具審核意見向我局行文推薦上報(湛江經開區、奮勇高新區的初審和復核均由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
(四)項目評審入庫及公示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報材料后,按要求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評審機構(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集體研究審議、市政府審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項目入庫和優先排序結論,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該項資金申報工作,根據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召集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嚴格把關。
(二)申報材料提供復印件的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含騎縫章),并帶原件供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園區管理機構現場核對。
(三)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項目材料初審工作,包括:核實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予推薦違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企業;特別做好“查重”工作,企業不得重復或多頭申報省級資金。
(四)產業有序轉移資金按“誰審核、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資金審核過程中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人員,一律依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4年4月1日前將企業入庫申報資料(紙質版一式六份,附電子版<U盤>),審查意見、推薦文、項目匯總表、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加蓋公章,1式2份)報送我局(工業園區科),逾期不予受理。為確保入庫項目質量,我局將組織對入庫項目進行實地核查。
(六)我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資金項目申報事宜,嚴禁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資金項目申報,嚴禁對項目申報收取任何費用。如認為本項目入庫通知涉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饋。
附件:
附件1: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細則.docx
附件2:對主平臺予以融資獎勵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單(申報企業填報).zip
附件3:對主平臺標準廠房建設予以獎勵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單(申報企業填報).zip
附件4:支持產業承接地區產業項目建設投產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單(申報企業填報).zip
附件6:湛江市“十四五”時期全省制造業總體空間布局中帶★的產業集群方向.docx
附件7: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pdf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6日
(聯系人:戴岱,聯系電話:3310442)
附件1
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細則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有關要求,為做好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申報工作,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財政支持方案(試行)>的通知》(粵財工〔2023〕13號)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對主平臺予以融資獎勵方向
(一)支持內容、支持標準、入庫要求
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中“產業有序轉移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2024年)”的要求為準。
(二)申報材料
需提供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申報表(主平臺融資獎勵);
2.入庫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4.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5.平臺公司與金融機構的貸款合同復印件;
6.固定資產貸款資金使用明細表(以明細表序號為順序提供佐證材料,包括合同、付款憑證、發票等資料);
7.項目納入投資統計的水印報表;
8.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二、對主平臺標準廠房建設予以獎勵方向
(一)支持內容、支持標準、入庫要求
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中“產業有序轉移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2024年)”的要求為準。
(二)申報材料
需提供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申報表(主平臺標準廠房建設獎勵);
2.入庫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立項審批文件、竣工驗收證明文件;
4.土地權屬、標準廠房容積率和計容建筑面積證明文件;
5.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6.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資金(主平臺標準廠房建設獎勵)項目匯總表、入駐企業項目清單;
7.標準廠房投資建設明細表(以明細表序號為順序提供佐證材料,包括合同、付款憑證、發票等資料);
8.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三、支持產業承接地區產業項目建設投產方向
(一)支持內容
符合產業轉移條件的、產業承接地區以外的向產業承接地區轉移符合產業政策的制造業項目(企業)。其中,本政策所指產業承接地區包括: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具體為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12個地級市;江門、肇慶、惠州市的12個縣(市),具體為惠州市博羅縣、惠東縣、龍門縣,江門市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鶴山市,肇慶市廣寧縣、懷集縣、德慶縣、封開縣、四會市。
支持我市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臺及其他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的新建成投產的制造業項目,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建成投產的項目(企業)予以事后獎補,建成投產的企業項目需在所在地納稅。
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入庫儲備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需于2022年1月1日后在湛江市主平臺或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范圍內建成投產的制造業項目(企業)(項目<企業>建成投產是指已依法具備生產條件,已生產出符合法定檢驗標準的工業產品,并已在注冊地依法納稅)。
2.產業項目需符合“十四五”時期全省制造業總體空間布局的產業集群方向,具體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2021〕53號)執行,不得支持淘汰類和落后產能項目,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符合最新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
3.產業項目須在主平臺或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內落戶,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范圍按照《關于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粵工信園區〔2020〕83號)執行,本文中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指以發展工業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轉移工業園、產業集聚地、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各類由省級以上政府認定的開發區。
4.項目單位是在湛江市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工業企業或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投資項目。需提供項目(企業)與產業承接地區以外關聯項目的佐證材料,用于證明項目屬于承接地區以外符合產業政策、向承接地區轉移的項目,且控股股東未發生變化。
5.固定資產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不含土地購置成本和稅),且設備購置額(不含稅)不低于500萬元的制造業企業或項目。
6.項目單位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增加值、稅收等經濟數據已納入相應省產業園數據統計。
7.已獲得過重大先進制造業投資獎勵、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資金與企業技術改造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報。
8.新建項目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開始建設的項目。產業承接地區原有企業投資的項目一般不屬于新建項目。但如原有項目(企業)經過建設后新增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該項目(企業)原有固定資產價值(原值)三倍以上的,可視同新建項目。
9.對于應辦理節能審查而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或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的項目不予支持;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環保信用評價為“環保不良企業”、“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s://credit.gd.gov.cn)聯合懲戒對象與廣東黑名單的企業不予支持。
10.項目(企業)不存在違反省、市產業有序轉移與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文件規定的情況。
上述條件中如有未明確事項,則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中“產業有序轉移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2024年)”的要求為準。
(二)支持標準及計算要求
1.支持標準
按設備購置額及自建廠房(不含土地購置成本)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不超過12%予以一次性獎勵,每個項目(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每一期省財政資金實行總額控制。
2.計算要求
計算時間:自項目(企業)獲得施工許可證或項目備案證(租賃廠房項目<企業>)之日(含)起(如獲得施工許可證或項目備案證(租賃廠房項目<企業>)時間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則以2022年1月1日(含)開始計算),至項目建成投產之日(含)止,在此期間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和新設備購置額(以發票為準,并提供對應支付憑證)。
計算數據:本次項目入庫申報評審中涉及固定資產總投資和設備購置額的數據均為不含稅的數據,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通過購買廠房、收購并購等形式非自建廠房的企業(項目),其購買廠房、收購并購等形成的固定資產投資不予納入獎補基數。
(三)申報材料
需提供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申報表(產業項目建設投產);
2.入庫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土地(廠房)不動產權證或租賃合同、施工許可證;
4.產業轉移前后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控股股東未發生變化證明文件<可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打印>等);
5.項目(企業)與產業承接地簽訂的投資合同;
6.項目(企業)入園項目環評、能評、安評批準文件(不需要提供的需提供說明文件);
7.項目(企業)建成投產證明文件(完工驗收合格文件或者首張銷售發票,企業自行確定提供);
8.湛江市2025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9.項定資產投資明細表(以明細表序號為順序提供佐證材料,包括合同、付款憑證、發票、轉固憑證等資料);
10.項目納入投資統計的水印報表;
11.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