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直屬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35號,下稱《政策措施》)、《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部分專利資助政策的通知》(河府〔2021〕42號,下稱《專利資助政策》)以及《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河源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部分內容的通知》(河市監〔2022〕79號,下稱《工作指南》)要求,現開展2023年度河源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批資助和嘉獎類)申報兌現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符合《政策措施》《專利資助政策》《工作指南》及《2023年度河源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批資助和嘉獎類)申報兌現指南》相關要求和條件的單位、個人可申報兌現(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申報時間及程序
申報時間為自發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逾期將不接受申報。
(一)項目申報。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于2023年11月21日17:00前通過登錄“河源市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s://hqlm.heyuan.gov.cn/)進行線上申報。
(二)審核推薦。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對線上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室對通過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初審的項目進行線上審查。市直申報主體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審查。
(三)紙質材料提交。通過線上審查的申報主體,需將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簽名)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于2023年12月1日17:00前報送至所在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已經通過線上審查的項目出具推薦函、推薦項目匯總表,連同申報材料一并于2023年12月7日17:00前報送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室。市直申報主體紙質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室。
(四)形式審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室對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薦的項目及自薦項目進行形式審查,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經公示后進入評審階段。
(五)項目評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室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通過集體研究確定擬資助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資助名單。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報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申報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并在提交紙質材料受理時提供原件查驗。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聯系方式
申報主體在申請資助的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以下單位聯系:
單位 |
電話 |
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3332897 |
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8831116 |
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5633916 |
龍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6298116 |
紫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7833906 |
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4326001 |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東新區分局 |
3892706 |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 |
360965 |
11.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35號)
12.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部分專利資助政策的通知(河府〔2021〕42號)
13.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河源市強化知識產權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部分內容的通知(河市監〔2022〕79號)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