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中山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中市監〔2021〕90號)的相關要求,我局將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開展2023年度地理標志資助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及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單位應當在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7:00止在系統中提交申請,因逾期造成申報時效失效的將視作申報單位放棄。
二、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須登錄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注冊(https://czbt.czt.gd.gov.cn/#/home),在項目申報欄目處選擇《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地理標志資助的通知》,點擊進入后在通知結尾處選擇“我要申報”,按要求填寫材料提交,待審核通過,方可遞交紙質材料到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48號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科904室。具體流程如下:
1.填寫表格。據實完整填寫所申請專題的表格。
2.申請提交。上傳相應附件材料(請正確命名附件材料),并提交申請。
3.審核回復。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科負責審核申報材料,審核狀態如下:
①申報終止:申報單位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
②退回修改:申報單位應在退回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修改或補充材料完畢(如因申報單位原因逾期造成該申報時效失效的將視作申報單位放棄該資助)。
③審核通過:申報單位應在審核通過日起3個工作日內或申報截止日前,打印經審核通過的申請表和全部附件材料(須在申請表單位意見欄加蓋公章,所需附件材料按每個附件開始的右上角加蓋公章并在完整申報材料上加蓋騎縫章)遞交至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48號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科904室。
4.遞交紙件。審核通過時申報單位需根據系統回復(含系統發送短信)指引進行下一步操作。
5.填寫撥款信息。申報單位審核通過的申請需待相關審批后在系統填寫撥款信息。
三、申報專題
專題:2023年度地理標志資助
1.資助條件和額度:
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合法使用人,最高給予一次性資助3萬元,同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當年度最高資助100萬元。
2.資助類的申報時效:
資助類資金的申報時效為1年。本次組織2023年獲批用標的單位進行申報,截至2023年10月30日未取得省局獲批用標公告的不納入本次資助申報。
3.申報材料(一式一份):
①中山市地理標志資助申請表;
②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資助,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或省局批準使用該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文件或公告;
③單位需提供單位注冊證明(營業執照或許可證或法人代碼證)及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四、申報咨詢
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科,聯系人:鄭君達、黃嘉慧,聯系電話:0760-88166027。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