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43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廳財函〔2023〕267號),現將我市企業名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先進制造業企業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報的“所屬行業”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門類);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報程序
(一)申請列入名單的企業應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根據提示進入相應模塊進行申報,生成紙質文件并加蓋公章后于10月13日前報送所在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申請名單(樣式見附件1)及企業相關紙質材料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肇慶市端州區城中路49號第六棟)。同時,請報送電子版(光盤一張),包括文件掃描件(pdf)和匯總表格(excel)文件。
(三)未及時申報企業后續可繼續申報,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每月20日前將本地區申請名單和企業相關紙質材料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2023年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并申請列入名單的,應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補充申報,由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4年4月1日前形成補充申請名單和企業相關紙質材料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可及時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相關情況,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二)名單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申請方式,企業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三)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對名單內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如發現存在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形成不再享受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名單(樣式見附件2),于每月20日前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名單內企業自不符合政策條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四)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積極組織發動企業申報,共同推動政策落地落實。
聯系人及電話:肖仕丹,13822690267
附件3:肇慶市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企業名單報送聯系人情況表.docx
肇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