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報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第二批)的通知》(粵工信財審函〔2023〕62號),現將我市企業名單(第二批)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先進制造業企業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報的“所屬行業”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門類);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申請列入名單的企業應盡快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根據提示進入相應模塊進行申報后,將相關申報材料于11月9日下午17:30前報送所在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3)。申報材料包括1.申報系統生成的《2023年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申報表》《企業承諾書》企業公章紙質版和掃描電子版。2.《2023年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下稱《企業名單》)(樣式見附件1)電子版。
未及時申報企業后續可在下批次申報通知發布后繼續申報。
(二)匯總報送。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整理匯總本批次申報企業材料,于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送材料包括1.《企業名單》匯總excel版和鎮街蓋章掃描電子版、紙質版。2.企業申報系統生成的紙質材料和掃描電子材料(匯總一個pdf文件),均按《企業名單》順序排列。
三、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可于11月23日前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相關情況,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二)名單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申請方式,企業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騙取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或虛增加計抵減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對名單內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如發現存在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形成《不再享受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名單》(樣式見附件2),一并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名單內企業自不符合政策條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四)請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共同推動政策落地落實。
聯系人:馬莉、葉星雄,聯系電話:23381361、23308863
附件1:2023年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xlsx
附件2:不再享受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名單.xlsx
附件3:各園區、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咨詢電話.xlsx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