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源城區科學技術局、江東新區經濟促進局、河源國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河源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建設與運行管理,促進工程中心高質量發展,根據《河源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管理辦法(修訂)》(河科〔2020〕39號)有關規定,我局決定開展市級工程中心建設驗收暨運營考核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對象
列入本次評估對象的工程中心共182家(詳見附件1),其中:2020年之前(含2020年)認定的市級工程中心列為建設驗收與考核評估對象,共150家;2021、2022年認定的市級工程中心列為動態監測評估對象,共32家。
二、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內容
根據《管理辦法》,建設驗收及考核評估重點評價其知識產權創造、研發投入、研發隊伍建設、研發條件保障、研發項目、研發管理制度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等內容。
三、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程序
(一)材料申報
1.需參加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的工程中心按要求填報《河源市工程中心2023年度報告數據填報表》(附件2)、《河源市工程中心2023年度運營情況總結》(附件3),并附上相關作證材料及《真實性承諾函》(附件5)膠裝成冊,一式三份提交縣(區)科技主管部門。
2.需參加動態評估的工程中心按要求填報《河源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22年度數據填報表(模板)》(附件4),并附上《真實性承諾函》(附件5),一式三份提交縣(區)科技主管部門。
(二)材料審核。縣(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申報單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開展實地核查后進行系統推薦并出具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6)。
四、考核方式及結果
(一)考核方式
1.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采取“材料評審+現場核查”相結合方式進行考核評議。通過組織專家對工程中心申報績效評價材料進行評分,并抽取不超過20%的工程中心進行現場核查,具體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2.動態評估由專家根據申報單位提交的2022年度報表數據給予評估。
(二)考核結果運用
1.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級。對評估為優秀的工程中心,在省級工程中心申報推薦、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等相關政策中給予優先考慮;對評估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限期1年進行整改,對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市級工程中心資格。本次運營考核結果視為市級工程中心建設驗收結論。
2.動態評估出結果后,市縣科技部門將根據專家意見加強對相關工程中心進行業務指導。
(三)不按要求參加建設驗收暨考核評估的工程中心
由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對未參加考核評估的單位進行核實,填寫《異常工程中心名單》(詳見附件7),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建議。原則上仍正常營業生產的單位可建議直接列為不合格等級,限期1年進行整改,對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市級工程中心資格。對存在運行異常情況(如依托單位外遷、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主營業務發生重大改變、歇業停產等)的單位,可建議直接給予取消市級工程中心資質認定。
五、申報時間
市級工程中心建設驗收暨運營考核評估申報單位提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4日,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于11月29日將申報材料及推薦匯總表提交市科技局。
六、聯系人及電話
(一)市科技局規產科:
傅彥文 0762—3389036
(二)市生產力促進中心(業務咨詢):
李 騰 0762-3887081
書面材料報送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文明路43-1號市科技信息大樓八樓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附件:
2.河源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年度報告數據填報表(模板).doc
4.河源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22年度數據填報表(模板).doc
河源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