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成果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將如下單位2023年度申報潮州市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登記的項目予以公示。成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應在公示發布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潮州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提出,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注明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單位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凡存在異議的科技成果,在異議未解決之前,不予登記;經調查核實,發現弄虛作假,剽竊、篡改或者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不予登記;對沒有異議的,由潮州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發給《科技成果登記證書》。
附件:1.科技成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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