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辦〔2023〕9號),現組織開展2023年中山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認定申報和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龍頭骨干企業認定標準。
企業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擁有自主技術、自有品牌、自控的市場網絡以及較強的資本運作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申請: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0億元以上,形成財政貢獻1億元以上。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的,上年度營業收入可合并中山下屬子公司營業收入計算。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于2%,形成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
(二)龍頭骨干培育企業入庫標準。
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上,或上年度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按營業收入和財政貢獻綜合排序,擇優納入龍頭骨干企業培育庫,培育期2年,培育企業在庫總數不超過10家。
二、申報材料
(一)中山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認定申請表(附件2);
(二)企業基本情況報告。包括企業經營情況,企業自主技術、自有品牌(或自有產品)、自控的市場網絡以及較強的資本運作能力等情況介紹;
(三)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由專業機構出具的企業審計報告,如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的,可出具合并中山下屬子公司的審計報告(含合并報表及母公司報表、財務報表附注等);
(四)企業上年度納稅證明。如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可提供其中山下屬子公司上年度在中山的納稅證明材料;
(五)龍頭骨干申報企業及下屬子公司概況表,如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的龍頭骨干企業,需提供下屬子公司股權證明文件(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等);
(六)企業責任承諾書;
(七)企業授權書。
三、復審對象和要求
2022年已認定的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提交的復審材料與認定申報材料相同。
四、申報要求
(一)請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門組織轄下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各申報單位請于9月26日前向所在鎮街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門提交掃描件和紙質申報材料。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門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具體意見及加蓋公章,于9月28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造業創新科(市政府大樓635室)。
(二)申報材料應當編寫封面、目錄及頁碼,按申報材料排序統一裝訂成冊,并在材料側面加蓋騎縫公章,做到要件齊全、材料排序正確。
五、相關事項說明
(一)營業收入是指2022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填寫的營業收入;財政貢獻指2022年公歷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企業在中山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含免抵調庫)、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入庫稅款總計,但不包括關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因在中山購買土地、房產因此而產生的相關稅費;財政貢獻率是指財政貢獻與企業營業收入比值。
(二)本申報通知所涉及營業收入、財政貢獻等,以企業提供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報表的數據為準。
(三)本申報通知所稱“營業收入”可以單個企業本身數據計算,也可以將企業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冊地須在中山)數據合并計算(以合并的審計報告為準)。下屬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龍頭骨干企業應持有其50%(含)以上股份,下屬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龍頭骨干企業持有股份可低于50%,但應擁有該下屬企業的實際控制權。股權關系以2022年12月31日股權登記狀況為準。
(四)龍頭骨干企業每年資格復審一次,連續兩年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龍頭骨干企業資格。
聯系人:鄭女士,聯系電話:88334525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