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辦〔2023〕9號),現組織開展2022年中山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專題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中山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見附件1)。
二、獎勵標準
(一)營業收入突破專項
1.申報條件和標準。
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做大做強。以認定當年為基準,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6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300億元、400億元、500億元的龍頭骨干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6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獎勵。已獲得營業收入突破獎勵資金的龍頭骨干企業再次獲得更高檔次的,按增量部分獎勵。其中,獎勵資金按80%比例直接用于獎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2.申報方式。
企業(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的可包含下屬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獎勵名單不受職務、職稱限制,由企業擬定獎勵人員預分配方案,在申報時一并報送。獎勵資金下達后,先撥付至企業,由企業代繳代扣個人所得稅,再按方案發放到個人,并將轉賬憑證等資料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鎮街工信部門備案。根據實際情況,遇到企業人才離職變動,請及時將方案調整報備。
3.申報材料。
(1)中山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獎勵申請表;
(2)企業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專業機構出具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的,可提供合并報表及母公司報表、財務報表附注等);
(3)企業2021年度納稅證明;
(4)龍頭骨干企業及下屬子公司概況表;
(5)項目申請承諾書;
(6)企業人才獎勵資金預分配方案,包括:高管人員的姓名、職務、勞動合同、獎勵金額等。
(二)人才激勵專項。
1.申報條件和標準。
龍頭骨干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分別超過5%、10%、20%的,對其上年度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超過50萬元的企業管理人員給予獎勵。獎勵比例對應企業營業收入增速檔次,分別按最高不超過企業管理人員上年度在我市個人工資薪金的 5%、7%、10%給予獎勵,每人獎勵金額最高50萬元。單家企業獎勵人數不超過10人,其中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下的不超過5人。
2.申報方式。
企業匯總符合條件的管理人員獎勵名單(名單不受職務、職稱限制),擬定人才獎勵資金預分配方案,在申報時一并報送。獎勵資金下達后,由企業代繳代扣人才個人所得稅,再按方案發放到個人,并將轉賬憑證等資料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鎮街工信部門備案。根據實際情況,遇到企業人才離職變動,請及時將方案調整報備。
3.申報材料。
(1)中山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人才激勵申請表;
(2)企業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專業機構出具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的,可提供合并報表及母公司報表、財務報表附注等);
(3)企業2021年度納稅證明;
(4)龍頭骨干企業及下屬子公司概況表;
(5)企業人才獎勵資金預分配方案,包括:管理人員的姓名、勞動合同、2021年度工資薪金發放表、獎勵金額、2021年度人才在中山納稅證明等材料;
(6)項目申請承諾書。
三、具體申報要求
申報材料采用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上報兩種形式同步進行。
(一)網上申報
1.申報企業注冊登錄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將所需提交材料按順序排列,掃描為PDF文檔后逐一上傳。提交材料必須清晰、齊全、有效。
2.請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登錄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材料進行審查。
(二)紙質材料申報
1.紙質申報材料須提交膠裝本(一式一本)。膠裝本要求有封面(內容: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專項申報材料、申報企業名稱、經辦人及聯系方式、申報日期)、目錄(按申報材料要求順序排列)、分頁。
2.企業在網上申報的同時,將紙質膠裝本提交到所屬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三)申報截止時間
1.企業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8月10日。
2.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8月14日前將轄區內初審合格的入庫項目推薦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并及時上報紙質材料膠裝本,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事項說明
(一)營業收入是指2021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填寫的營業收入;財政貢獻指2021年公歷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企業在中山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含免抵調庫)、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入庫稅款總計,但不包括關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因在中山購買土地、房產因此而產生的相關稅費;財政貢獻率是指財政貢獻與企業營業收入比值。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本申報通知所涉及營業收入、財政貢獻等,以企業提供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報表的數據為準。
(三)本申報通知所稱“營業收入”可以單個企業本身數據計算,也可以將企業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冊地須在中山)數據合并計算,但不得重復計算。下屬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龍頭骨干企業應持有其50%(含)以上股份,下屬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龍頭骨干企業持有股份可低于50%,但應擁有該下屬企業的實際控制權。股權關系以2021年12月31日股權登記狀況為準。
(四)質量品牌和創新發展專項以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方式實施。
(五)龍頭骨干企業可按規定申報我市各項產業扶持政策,如與本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根據企業意愿擇一執行。
(六)龍頭骨干企業涉及人才獎勵政策與特聘人才政策不屬于同類政策,企業獎勵人員與特聘人才可同時享受。
聯系人:鄭女士,聯系電話:88334525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