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舉辦第十二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國科發火〔2023〕35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舉辦第十二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東賽區)暨第十一屆“珠江天使杯”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粵科函區字〔2023〕452號)精神,為提高項目評審效率,減少企業參賽成本,提高賽事服務質量,現就優化調整年度大賽流程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主要內容
大賽項目方向保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七個戰略性新興產業不變。比賽主體流程由“初賽—地方賽—確定晉級省決賽名單—省決賽(省領域賽、省總決賽)—推薦晉級全國賽”等5個環節優化調整為“地方賽—確定晉級省決賽名單—省決賽—推薦晉級全國賽”等4個環節,原“初賽”網絡評審環節合并至“地方賽”進行,大賽組委會辦公室不統一組織初賽網絡評審。
(一)地方賽
地方賽一般包括網絡評審、現場答辯評審、盡職調查、推薦晉級省決賽名單等環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依據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評審規則及評選標準自行組織,可視轄區內參賽項目報名情況自行決定組織線下現場路演答辯評審或“網絡評審+線下現場答辯評審”相結合的多輪評審。
1.網絡評審。網絡評審可采用集中專家現場網絡評審或專家遠程網絡評審的方式開展,在大賽系統上對參賽企業進行打分和評語錄入。地方賽根據網絡評審成績確定入圍下一輪評審的企業名單,并在大賽系統操作晉級或不晉級。網絡評審主要以省內創投專家和技術專家為主(每個項目由3位專家評審),每個項目必須有3位專家打分。
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在大賽系統為每個地方賽創建分賽區管理員賬號,并在工作群發布初賽網絡評審具體操作指引,指導有意向組織網絡評審的地市開展評審工作。
2.答辯評審。采用現場答辯、當場亮分的評選方式,由地方賽自行邀請專家對入圍參賽企業進行現場答辯評審。其中,評審專家以創投專家為主(每個評審室由3~5位創投專家組成),每個項目必須有3~5位專家打分。
地方賽根據評審成績確定晉級企業名單,并在大賽系統進行晉級推薦。各地方賽區如不開展網絡評審,需將現場答辯評審成績和評語錄入大賽系統。
3.盡職調查。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統籌安排,對本地市擬推薦晉級省決賽的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對盡職調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企業,取消晉級省決賽資格。不接受盡職調查的企業視為退賽。
4.推薦晉級省決賽名單。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按照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分配的推薦名額和推薦要求,結合地方賽網絡評審成績或現場答辯評審成績、盡職調查情況,擇優向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推薦晉級省決賽的企業名單和盡職調查報告,并完成網上推薦程序。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書面、網上推薦或未附盡職調查報告的企業,不得入圍省決賽。
未設立地方賽的地市,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統籌安排參賽企業參加綜合賽區比賽,并推薦晉級省決賽企業名單。
地方賽完成時間:2023年8月10日前。
(二)確定晉級省決賽名單
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對各地方賽推薦晉級省決賽的企業名單進行公告,通過公告的企業方可參加省決賽,未通過公告的將取消參賽資格。
確定晉級名單時間:2023年8月11~13日。
(三)省決賽
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省決賽采用7+5的路演答辯模式,比賽向觀眾全程開放。比賽結束后,初創企業組產生一等獎3名、二等獎9名、三等獎18名,優勝獎若干;成長企業組產生一等獎7名、二等獎21名、三等獎42名,優勝獎若干。屆時視參賽企業數量做相應調整。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省決賽時間:2023年8月16~25日。
(四)推薦晉級全國賽
根據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分配給廣東賽區的名額,確定推薦晉級全國賽的企業名單,推薦入圍全國賽的成長組企業須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或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
入圍推薦截止時間:2023年8月31日。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地市根據通知結合本賽區實際,籌劃組織好地方賽,確保賽事評審工作質量。
(二)地方賽環節專家由各地市分賽區通過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專家庫系統,以隨機盲抽的方式自行邀請入庫的技術專家和創投專家參評。
(三)各地市分賽區可視情況選擇是否組織開展初賽網絡評審,如不開展,須在地方賽后在大賽系統為每家參賽企業錄入評審分數和評語,確保每家參賽企業在大賽系統至少有一次評審分數和評語。
(四)各地市分賽區按照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分配的推薦名額和推薦要求(另行通知),結合地方賽評審成績、盡職調查情況擇優向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報送推薦晉級省決賽的企業名單和盡職調查報告,并完成網上推薦程序。
三、聯系人及電話
(一)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李麗娜、陳邦平,020-87683149、87687652
(二)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郭昳琦、湯明,020-83163891、83163911
聯系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大院60棟504室
電子郵箱:skjt_chenbp@gd.gov.cn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