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惠州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和《惠州市貫徹落實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政策規定,推動我市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支持企業上云用云,實現企業降本提質增效。現將2024年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資金項目入庫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在惠州市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工業企業(2017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B、C、D三大類為工業企業)。
(二)申報單位近三年以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過違法違規情況;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企業應用信息查詢中,無不良信用記錄;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無逾期未驗收的情況;申報項目發票不得用于其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
(三)申報單位使用惠州市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上云上平臺應用服務產品,且該產品未獲得過省、市企業上云上平臺項目獎補。
(四)申報項目實施地點在惠州市轄區內。
(五)申報項目合同簽訂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含已完成2023年入庫申報但未獲得獎補資金的項目)。
(六)申報項目于2023年6月19日前實施完成,通過項目驗收并上線運行;有可量化的效益,無量化效益的項目不予以獎補。
二、獎補原則
此次入庫申報使用《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應用產品目錄(2022版)》和《惠州市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資源池服務商名單及上云上平臺應用服務產品(2023版)》,獎補標準按《惠州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執行。
(一)獎補標準。對實施上云上平臺的工業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簽訂合同金額60%(含)的比例予以獎補,獎補金額不超出該應用產品所屬目錄分類的獎補上限,單個企業單個項目當年享受獎補資金上限為20萬元;對參與仲愷高新區“5G智能終端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建設的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比例提升至最高80%,單個企業當年享受獎補資金上限為50萬元。
(二)特別說明。
1.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省、市財政等資金獎補。同一“二級目錄”產品不得重復申領;已申領過“生產協同”(含Ⅰ、Ⅱ、III)中任意一項,不得再申領“生產協同”產品;已申領過“能源管理”(含通用配電設備、通用生產設備、高耗能工藝設備)中任意一項,不得再申領“能源管理”產品;已申領過“資源計劃”(含Ⅰ、Ⅱ)中任意一項,不得再申領“資源計劃”產品;已申領過“設備物聯、設備管理、設備智能”中任意一項,不得再申領“設備物聯、設備管理、設備智能”產品。
2.不得重復使用已申領其他省、市專項的發票申報上云上平臺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書(在“粵財扶助”平臺直接填報)。
(二)企業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上傳平臺)。
(三)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承諾書(簽字,蓋章,掃描件,上傳平臺)。
(四)稅務部門出具的2022年度企業完稅憑證(掃描件,蓋章,上傳平臺)。
(五)項目合同、驗收報告、發票、支付憑證(掃描件,每張發票單獨掃描一頁,多張發票的分多頁掃描,上傳平臺)。
(六)企業驗收報告需包含驗收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明確項目啟動、上線運行時間等關鍵節點,驗收具體功能模塊清單及每個功能模塊的驗收通過情況,驗收結論,甲乙方簽字確認,可附上后續服務承諾或支付說明(如有)。
(七)項目實施效果(體現可量化的效益)證明材料(掃描件,蓋章,上傳平臺)。
四、申報及審核流程
(一)申報方式。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組織申報,企業通過“粵財扶助”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按要求填寫并上傳申報材料。經縣(區)工信主管部門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線上審核通過后,通過平臺下載雙面打印以上七項申報材料(帶水印,一式2份),并將上述申報材料列出目錄,依次編排裝訂成冊,封面和騎縫加蓋企業公章后按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任何中介機構代理申報,一經發現中介代為申報,視情況取消申報資格。
(二)申報及審核時間。線上申報從4月14日起,到7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企業項目實施驗收完成后及時通過平臺申報,杜絕拖延到截止期前臨時上線申報,各縣(區)工信主管部門隨時受理并審核上報市工信局,縣(區)工信主管部門7月14日前完成線上審核推薦工作,市工信局7月17日前完成線上審核工作。7月19日前,企業將裝訂成冊的申報材料提交到所屬縣(區)工信主管部門。
(三)審核推薦。各縣(區)工信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材料(包含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同意推薦的,各縣(區)工信主管部門于7月21日前將申報紙質資料(包括推薦上報公文、項目匯總表、申報材料等)上報市工信局。
(四)項目評審和核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評審;專家根據《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應用產品目錄(2022版)》主要功能模塊進行評審核查,綜合評估項目已布署使用功能模塊、使用情況、企業人員操作熟練程度、與企業其他信息系統對接互通情況核算獎補金額,對實施效果不理想的項目,核減獎補金額或不予通過審核。
(五)項目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審議后的企業上云上平臺入庫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六)資金安排。完成入庫的項目在次年安排獎補資金。
(七)項目管理。申報單位須按照《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財政局關于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惠市工信〔2020〕218號)和《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查重制度(試行)》有關規定進行項目申報配合項目核查等項目管理工作。
聯系人:陳立飛,電話:0752-2873166
附件:
附件2.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承諾書.doc
附件3.2024年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資金項目入庫申報匯總表.doc
附件5.惠州市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資源池服務商名單及上云上平臺應用服務產品(2023版).pdf
附件4.惠州市企業上云上平臺應用產品目錄(2022版).pdf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