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東府〔2020〕52號《東莞市人才入戶實施辦法》(附件1)和東人社發〔2020〕51號《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入戶資格準入實施細則》(附件2)的規定,結合松山湖高新區的實際,在松山湖高新區登記注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申請企業自評人才入戶自評資格:
1. 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
2. 經認定的大型骨干企業;
3.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4.經各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工作站企業;
5. 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計劃”、市創新科研團隊、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入選者創辦或領辦的企業;
6.在我市注冊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
7.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
8.經認定的東莞市成長型中小企業、上年度新升規小微工業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成長中小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
9.高新區重點發展企業。
一、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當落實社會責任,認真貫徹及遵守國家、省、市、高新區對安全生產、治安防范、不穩定因素化解、依法經營等有關規定,管委會將以相關執行情況及往年自評入戶名額使用情況作為人才入戶指標分配的重要依據。
(二)人社分局將核查企業所推薦的員工的就業真實性,核實無誤后作出審批;一旦核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二、申報方式
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認真研讀東莞市人才入戶有關文件,根據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于5月25日前填妥《東莞市“企業自評人才入戶”資格申請表》(附件3)、《東莞市企業自評人才推薦表》(附件4)、推薦員工的個人材料(包括學歷資料、技能證書、職稱證書等等)以及企業急需骨干人才的情況說明(詳細到個人),蓋章后將彩色掃描件發送至我分局工作人員郵箱(地址:570138936@qq.com)。
聯系人:陳小姐、梁先生;咨詢電話:23076768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東府〔2020〕52號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人才入戶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2.附件2:東人社發〔2020〕51號關于印發《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入戶資格準入實施細則》的通知.pdf
5.附件5:“2023年企業自評人才第(一)至(八)類”企業名單.xlsx
6.附件6:“2023年企業自評人才第九類”企業名單.xlsx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