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單位:
今年,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持續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2〕7號)、《關于調整專利資助政策的補充通知》(東市監知促〔2021〕16號)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等有關規定,管委會組織對2020年12月印發的《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松山湖發〔2020〕31號)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印發了《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2022年修訂版)》(松山湖發〔2022〕11號)(以下簡稱“《辦法(2022年修訂版)》”),現將根據修訂后的辦法,組織開展2022年度松山湖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登記注冊地在園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二)具有松山湖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松山湖居住證的個人;
(三)園區全日制中小學和高等院校在校學生;
(四)非園區戶籍居民的個人或者未持有有效松山湖居住證的個人,至申請本項目資助時在園區工作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含1年)。
其中專利、商標的授權地址必須是園區地址,資助所涉專利需通過電子申請,申請資助時的專利狀態為有效,且資助對象為專利第一申請人。
本次申報項目起始時間為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2021年已成功申領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項目
境外商標注冊、專利獎商標獎獎勵、知識產權強企培育、專利代理機構辦公場地租金、專利保險資助、知識產權保護。
三、申報方式和時間
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項目申報人登錄“松山湖網上辦事平臺”(網址:http://ssl.dg.gov.cn),點擊政策服務-松山湖知識產權資助項目進行網上申報。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23078820。
網上初審通過后,紙質材料按要求打印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一式一份),2022年11月15日前遞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樓大廳政策申報窗口。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2022年度松山湖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申報材料明細表》。申報人需在申報系統上傳材料,通過網上初審后按照要求打印紙質材料上交。
(一)上傳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表:在申報系統選擇對應的子項目,填寫企業基本信息,進入材料上傳界面下載空表,填好相應內容后上傳。各子項目需獨立申報,且每個子項目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子項目有多項申報內容的,需在同一申報表上填報;
2、其它證明材料:身份證(非園區戶籍居民的個人須額外提交社保繳費證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銀行證明文件;其他掃描的PDF文件;
3、項目申報承諾書(模板參考附件2,需簽字蓋章)
4、所有上傳材料不接受壓縮文件。
(二)紙質材料要求:
上傳的所有材料通過網上初審后,在申報系統下載帶SSL水印的PDF文件,打印后蓋章或簽字提交。
五、注意事項
(一)根據修訂后的辦法,第十條專利保險資助項目下調了補貼比例和最高補貼額度,各申報單位在2022年度申報專利保險資助項目的保險生效時間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資助比例按松山湖發〔2020〕31號文執行,其余條款按修訂后《辦法(2022年修訂版)》執行。
(二)項目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后,應隨時關注系統審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請及時完成修改并確認提交,未按時提交的,視為放棄申請。如審核時間即將屆滿,但尚未審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請務必來電提醒分局工作人員審核。
特此通知。
聯系人:唐國梅,陳庭輝;電話:0769-22892683
附件:
1.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松山湖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申報的通知.pdf
2.附件1《2022年度松山湖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申報材料明細表》.xlsx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