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培育實施辦法》(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現組織《實施辦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項目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申報對象
本批次申報對象主要包括:第八條(二)(三)(四)(五)和第九條,即瞪羚企業獎勵、百強企業獎勵、雙三企業扶持獎勵、雙五企業扶持獎勵、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優秀科技企業孵化器評選獎勵。
本政策第八條(一)、第十條、第十一條支持措施已于2022年度第一批次組織申報;第十二條支持措施2022年度暫不組織申報。
二、申報時間
全年受理申報。即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前申報納入本批次審核范圍;逾期視同延期至順延至下一年度審核范圍。
三、審核時間
2022年9-10月集中審核(2022年9月22日前申報項目)(統一納入2023年財政預算計劃撥付資助資金)。
四、申報內容與要求
(一)高企扶持獎勵
本次申報圍繞瞪羚企業獎勵、百強企業獎勵、雙三企業扶持獎勵、雙五企業扶持獎勵、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優秀科技企業孵化器評選獎勵。
具體要求詳見《<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培育實施辦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申報指南》(附件2)。
五、申報流程
(一)網上辦理流程
申報網址:http://ssl.dg.gov.cn/,于網頁頂部標題欄單擊“政策服務”,進入政策服務頁面后,找到“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培育實施辦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單擊“申報”按鈕進行申報(首次登錄的企業需要完善企業信息方可申報)。
(二)窗口辦理流程
申報材料通過系統審核后,需在10個工作日內打印申報材料(需有水印)提交至松山湖科市民中心政策申報窗口,申報時間以提交完整規范的紙質資料時間為準。申報材料編制要求如下:
1.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編制材料目錄,并按目錄順序排列各項材料(資助申請表放前面),采用A4紙雙面打印并裝訂成冊(膠裝、線裝或打孔裝),除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外,整冊加蓋騎縫章。
2.同一申報單位申報多個條款支持,可將系統導出的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一冊提交。
對于申報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報送規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將通知申報單位進行補充和更正,申報單位應按要求完成補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報材料。
六、聯系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在本通知有效申報期內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報視同放棄本年度本批次《實施辦法》申報資格。咨詢電話如下:
聯系人:肖先生、何小姐
電 話:0769-22892676、0769-22224219
特此通知。
附件:
2.附件2:《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培育實施辦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申報指南20220821.docx
東莞松山湖管委會科技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